化工易贸网讯 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上海是奥运会重点赛区,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四种化学品既是易制毒化学品,也是制造炸弹物品的化工原料(以下简称四种重点化学品),为了切实加强对四种重点化学品的管理,有效防范其流入非法生产爆炸物品的渠道,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上海市从五月六日起至九月底将会对该四种重点化学品进行更严格管理。各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将受到以下3个要求:
1、各企业在申请办理购买备案证明时:
必须提供供货企业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在申请报告中,除了原来要求填写的供需双方基本信息、购买品种、数量、具体用途等要求,还需要将年使用量、当前库存量在报告中体现。供需双方确定好购销意向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严禁一次办理多张证明以作备用、最后只向其中一家进行采购的情况发生。
2、经营企业在销售时:
《条例》中规定:个人自用一次性购买5公斤以下且年用量50公斤以下高锰酸钾不需要申请购买备案证明,但是由于处于奥运敏感时期,经营企业在销售时遇到上述情况的,一律要查验购买人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对不能确定其身份证明的真实性或存在其他可以情形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经营企业要在销售后3个工作日内,将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查。
3、在办理运输证明时:
货主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运输品种、数量、运抵时间报告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并且将运输单位做好签注以及收货单位做好签注的运输备案证明的复印件送交原发证公安机关。